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承擔深圳市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制度和評估指標體系,并組織實施;對同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教育行政部門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政府推進的教育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育改革發展情況進行調研,向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做好省級教育督導評估的專訪初審、推薦申報和迎評指導、協調等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市督學責任區建設和責任督學掛牌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督導科研和督導人員培訓工作;統籌開展全市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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