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公開選聘兼職市督學的公告
時間 : 2021-05-12 11:23 來源(yuan) : 深圳(zhen)市教育(yu)局
近期,我(wo)市(shi)將啟動第六屆市(shi)督(du)學換屆程序。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jia)教(jiao)育(yu)方針政策和決策部(bu)署,建設一(yi)支結構合理、業務精湛(zhan)、廉潔高效、專兼結合的督(du)學隊伍,促(cu)進我(wo)市(shi)教(jiao)育(yu)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shi)公開選聘兼職市(shi)督(du)學3名,有關事項通(tong)知如下(xia):
一、選聘范圍
具有深圳戶(hu)籍(ji)或經常居住地在(zai)深圳的中(zhong)國(guo)公民。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gong)產黨(dang)的領(ling)導,堅持黨(dang)的基本路線,熱愛社(she)會主義教育事業;
(二)熟悉與教育(yu)相(xiang)關(guan)的法(fa)律(lv)、法(fa)規和方針(zhen)、政策,具有(you)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
(三)熟悉或者從(cong)事教(jiao)育管理、教(jiao)育教(jiao)學研究(jiu)或者相關工作(zuo)10年以(yi)上,業務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品行端正,公道(dao)正派,堅持原則,廉潔自律;
(五)具有較強的(de)組織協調能(neng)力(li)(li)(li)、綜合分析能(neng)力(li)(li)(li)、文字寫作能(neng)力(li)(li)(li)以及溝通(tong)表達能(neng)力(li)(li)(li);
(六(liu))具有大學(xue)(xue)本科(含同等學(xue)(xue)力)及以上學(xue)(xue)歷,或者(zhe)具有高級(ji)職(zhi)稱;
(七(qi))熱愛教育(yu)督(du)導工(gong)作,自(zi)愿參加(jia)教育(yu)督(du)導活(huo)動;
(八)身體(ti)健康(kang),能夠保證參加教育督導工作的時間;
(九(jiu))初聘市督學人選年齡(ling)原則上不超過62周(zhou)歲;
(十)未在(zai)第三方教育評估(gu)機構任職(zhi)或兼職(zhi);
(十一)法律、法規(gui)、規(gui)章規(gui)定(ding)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kuang)之一的,不(bu)接(jie)受報名:
(一)曾(ceng)受(shou)過(guo)紀律(lv)處分或司(si)法機關刑事處罰;
(二(er))涉嫌違(wei)紀違(wei)法(fa)正在接受有關(guan)機關(guan)審(shen)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有不符合選聘(pin)要求(qiu)的(de)其(qi)他情況。
三、選聘程序
(一)報(bao)名及資格(ge)審核
1.報名時間(jian):自公告之日起(qi)至5月25日18:00。
2.報名人員需將填寫好(hao)的深圳市(shi)市(shi)督學申(shen)請表(需加具所在(zai)單位公章及意見)、身份證(或居住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它(ta)材料的掃描件一并發至郵箱(xiang)szdds2087@sz.edu.cn。
(二)組織面談
市政府教(jiao)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資格(ge)初(chu)審情況,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面談(tan)。參(can)加面談(tan)人員需攜帶報(bao)名時提(ti)供的有關資料原(yuan)件,以供現場審核。
(三)確定(ding)擬選聘人(ren)員并公示
根據面(mian)談情況綜合研判(pan)后,確定擬選(xuan)聘(pin)人員名單(dan),提交市教育局(ju)局(ju)長(chang)辦(ban)公(gong)會審(shen)定后進行公(gong)示。
(四)召開大(da)會(hui),公告名單
召開督學換屆大(da)會(hui),頒發(fa)聘用(yong)證(zheng)書,在(zai)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告(gao)第六屆市督學名單。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條(tiao)件涉(she)及(ji)時(shi)間截(jie)止至2020年5月(yue)30日;
(二)兼職市(shi)督學不改變其與(yu)現工作單位的隸屬關(guan)系;
(三(san))當選人員須(xu)接受教(jiao)育督(du)導(dao)機構的培訓和工(gong)作(zuo)安(an)排,遵守督(du)導(dao)規定,完成督(du)導(dao)任(ren)務;
(四)選(xuan)聘過程中,如發現弄(nong)虛(xu)作假等行為,取消選(xuan)聘資格,并依據有關(guan)規(gui)定追究(jiu)相關(guan)責任。
五、聯系方式
電話:0755-88125676、0755-88121921
電子郵箱:szdds2087@sz.edu.cn
本公(gong)告未(wei)盡(jin)事宜,由深圳市人(ren)民政府(fu)教育(yu)督導(dao)委員辦公(gong)室負責解(jie)釋。
附件:深圳市(shi)市(shi)督(du)學(xue)申請表
深圳市政府教育(yu)督導委員(yuan)會辦公室
2020年5月(yue)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