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中美術類特色團隊繪畫、書法類評分標準
時間 : 2019-05-17 00:00 來源 : 深圳市教育局(ju)
(一)評分標準
1.繪畫:注重繪畫類考生對實物的觀察力和表現力,在繪畫中具有的概括能力、造型能力、創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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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書法:注重書法類考生對多種字體書寫規律的掌握,在點畫、結構、章法、神韻等方面表現書法內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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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題、閱卷及計分辦法
美術、書法類考題由招生學校按照以上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且不得低于此標準擬定,考題考前封卷保密,現場開題。
各招生學校須統一配用專用考試紙張及考場練習紙張,不允許學生自帶考試用紙。卷面非規定處不得出現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號等,否則計為零分。閱卷時須封閉考生信息。
繪畫類考生專項成績最后得分以素描、色彩、速寫各項卷面得分之和(滿分250分)計分;書法類考生專項成績最后得分以臨摹作品和創作作品各項卷面得分之和(滿分200分)計分。
考生專項考核成績只指考生參加專項考核被評定的各卷面總成績,不可再以競賽、展演等獲獎經歷另外附加計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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