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志獎學金
信息來源: 深圳(zhen)市教育局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7-11-17 16:00:00
國(guo)家(jia)勵(li)志獎學(xue)(xue)金是為(wei)了激(ji)勵(li)普通本科高(gao)校(xiao)、高(gao)等(deng)職業學(xue)(xue)校(xiao)和(he)高(gao)等(deng)專科學(xue)(xue)校(xiao)的家(jia)庭經濟(ji)困難(nan)學(xue)(xue)生勤奮學(xue)(xue)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ti)、美等(deng)方面全(quan)面發展,由(you)中央和(he)地方政府共(gong)同出(chu)資設立的,獎勵(li)資助品學(xue)(xue)兼(jian)優(you)的家(jia)庭經濟(ji)困難(nan)學(xue)(xue)生的獎學(xue)(xue)金。
1.獎勵標(biao)準
每人每年5000元(yuan)。
2.基本申請條件
二(er)(er)年級以上(含二(er)(er)年級)的(de)全日(ri)制普通(tong)本專科(ke)(含高(gao)職、第二(er)(er)學士學位)在(zai)校生,符合以下條件(jian):
①熱愛(ai)社會主義祖國(guo),擁護中(zhong)國(guo)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zun)守憲法和法律,遵(zun)守學校規(gui)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xue)習(xi)成(cheng)績優秀(xiu);
⑤家庭經濟困(kun)難,生活儉(jian)樸(pu)。
3.申請(qing)、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tong)(tong)一學(xue)年內,申(shen)請國家勵志獎(jiang)(jiang)學(xue)金(jin)的(de)學(xue)生可以同(tong)(tong)時申(shen)請并獲(huo)得(de)國家助學(xue)金(jin),但不能(neng)同(tong)(tong)時獲(huo)得(de)國家獎(jiang)(jiang)學(xue)金(jin)。試行(xing)免費教(jiao)育的(de)教(jiao)育部直屬(shu)師范院校(xiao)師范類專業學(xue)生不再同(tong)(tong)時獲(huo)得(de)國家勵志獎(jiang)(jiang)學(xue)金(jin)。
5.表格(ge)樣表(學(xue)校是學(xue)生資(zi)助項目的受理(li)機構,學(xue)生應按(an)規定向就讀學(xue)校提(ti)出申請、領取表格(ge) )
6.申請流程
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流程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