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信息來源: 深圳市教育局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8-06-26 16:34:00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詳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
1.政策起始時間
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
2.資助對(dui)象及范圍
所有(you)納入全國研究生(sheng)招生(sheng)計劃且具(ju)有(you)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國籍的全日制(zhi)研究生(sheng)(有(you)固(gu)定(ding)工資收(shou)入的除外(wai))。
3.資助標準(zhun)
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我市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5000元。
4.申請、評審與發放(fang)
研究生(sheng)國家助(zhu)學金每(mei)年評審一次。學生(sheng)提(ti)交申請后,高校(xiao)負責組織評審。國家助(zhu)學金按月發放。
5.其它事項
直博(bo)(bo)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bu)授予(yu)中間學位的本碩(shuo)(shuo)博(bo)(bo)、碩(shuo)(shuo)博(bo)(bo)連讀學生,根據當年(nian)所修課(ke)(ke)程的層(ceng)次階段確定身(shen)份參與國(guo)家(jia)(jia)助學金發放。選(xuan)修碩(shuo)(shuo)士(shi)課(ke)(ke)程階段按碩(shuo)(shuo)士(shi)研究生身(shen)份發放國(guo)家(jia)(jia)助學金;進入(ru)選(xuan)修博(bo)(bo)士(shi)研究生課(ke)(ke)程階段按博(bo)(bo)士(shi)研究生身(shen)份發放國(guo)家(jia)(jia)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