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信息來源: 深圳(zhen)市(shi)教育局(ju) [ 內容糾錯 ] 日期:2018-06-26 16:36:00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詳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
1.政策起始時(shi)間
從2014年秋季(ji)學期開始(shi)。
2.資(zi)助(zhu)對(dui)象及范圍
所(suo)有(you)(you)納入(ru)全國研(yan)究生(sheng)招生(sheng)計劃且具有(you)(you)中華人(ren)民(min)共(gong)和國國籍的全日制研(yan)究生(sheng)(有(you)(you)固定工(gong)資收入(ru)的除外)。
3.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我市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碩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
4.申請、評審(shen)與發放
研究生(sheng)國(guo)家助學(xue)金每年(nian)評(ping)審一次。學(xue)生(sheng)提交申(shen)請后,高(gao)校負責組織評(ping)審。國(guo)家助學(xue)金按月發(fa)放。
5.其(qi)它(ta)事(shi)項
直博(bo)生(sheng)和招(zhao)生(sheng)簡章中(zhong)注明(ming)不授予中(zhong)間學位(wei)的(de)本碩博(bo)、碩博(bo)連(lian)讀學生(sheng),根據(ju)當年(nian)所修(xiu)課程(cheng)的(de)層(ceng)次(ci)階段確定身份參與國家助(zhu)學金發(fa)放。選修(xiu)碩士(shi)課程(cheng)階段按(an)碩士(shi)研(yan)(yan)究生(sheng)身份發(fa)放國家助(zhu)學金;進(jin)入選修(xiu)博(bo)士(shi)研(yan)(yan)究生(sheng)課程(cheng)階段按(an)博(bo)士(shi)研(yan)(yan)究生(sheng)身份發(fa)放國家助(zhu)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