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1年(nian)以前畢業(ye)的教(jiao)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可在教(jiao)育部高等(deng)學校信(xin)(xin)息咨詢與(yu)(yu)就(jiu)業(ye)指導中心授權的學歷認證代理(li)機構進行學歷認證,要求加(jia)蓋(gai)“全(quan)國高等(deng)學校學生信(xin)(xin)息咨詢與(yu)(yu)就(jiu)業(ye)指導中心”章。 2. 2002年及以(yi)后畢業的(de)教師資格認定申請(qing)人可(ke)提(ti)交學(xue)信網上《教育(yu)部學(xue)歷(li)證(zheng)書電(dian)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須達到(dao)2019年7月(yue)31日。 3. 國(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必須由國家教(jiao)育(yu)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