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化”專項治理行動的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專項治理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各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本區價格管理部門,認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底前啟動專項治理工作。
(二)第二階段:自查與摸排。幼兒園、小學、培訓機構按要求進行自查,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抽查和摸排,報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隨機抽檢,于2019年1月底完成。
(三)第三階段:全面整改。根據自查和摸排的情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整改,堅決糾正“小學化”傾向的各種錯誤行為。總體整改工作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各區于4月25日前將“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報告報送市教育局。
(四)第四階段:專項督查。迎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及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省教育廳組織的聯合專項督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除開展專項整治外,還將建立長效機制。要求各區結合掛牌責任督學制度,把糾正“小學化”問題作為定期督導的重要內容。將“小學化”專項治理納入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年檢等工作的重點內容。對辦學行為不規范、存在“小學化”傾向的幼兒園、小學及社會培訓機構要責令限期整改,對問題頻發、社會反映強烈的,實行年檢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巧立名目擅自收取費用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幼兒園要通過家長會、家訪、講座等形式,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兒童觀和教育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公布專門舉報監督電話和信箱,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