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是什么?是不是幼兒園所有教職工都要在信息系統填寫相關信息?
答:“深圳市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是深圳市教育局設計并管理的全市學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其中“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為其子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2013年10月起用。
信息系統采集的信息主要用于建立全市幼兒園教職工管理檔案,記載幼兒園教職工從業經歷及相關表現,為相關管理提供數據支持。信息系統采集的相關信息還可用于符合條件的保教人員申請長期從教津貼。
全市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需在信息系統填寫相關信息。
二、如何登錄信息系統?
答:有兩種登錄方式:
一是在已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輸入網址//ertong.sz.edu.cn/,點擊“深圳市幼兒園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登錄。
二是在已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登錄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www.szeb.edu.cn)點擊“便民服務“欄目,選擇”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申請”。
三、忘記登錄密碼怎么辦?
答:本系統設置的初始登錄密碼是身份證、通行證和護照號碼的最后六位數(包含字母和括號)。第一次登錄后須修改初始登錄密碼,新密碼為6—12位數字或字母組合。下次登錄時,須憑修改后的新密碼登錄。
下次登錄如果忘記新密碼,請點擊[忘記密碼]按鈕,輸入本人的身份證(或通行證、護照)號碼,通過已在本系統登記的本人手機號碼獲得[動態密碼],登陸后請重新設定密碼。
如果本人手機號碼變換、遺失或未在本系統登記,請聯系本幼兒園信息管理員重置密碼,也可撥打技術服務熱線電話,或聯系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重置密碼。
四、需填報哪些個人信息?
答:需填報個人基礎信息、從業信息及相關信息(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經歷、獲獎及培訓等)、合同信息等。
五、填報的個人信息能否保密?
答:幼兒園教職工填報的個人信息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在幼兒園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管理和使用,不對外公開。
六、為什么實施幼兒園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政策?
答:為進一步穩定我市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在我市幼兒園長期從教,促進和提升學前教育整體水平,根據《深圳市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幼兒園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實施辦法》的規定,從2013-2014學年開始,對在我市合法設立的幼兒園連續工作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保教人員發放長期從教津貼(以下簡稱“從教津貼”)。
七、哪些人員可以申請從教津貼?
答:我市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核發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教師、保育員和保健人員,以及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保育員和保健人員,都可以申請從教津貼。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我市幼兒園連續工作3年以上,并在現幼兒園任職滿1年(個別區有優惠政策的,原則按區政策執行);
(二)教師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衛生保健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參加兒童醫療保健專業培訓,且取得培訓合格證明;保育員應取得崗位培訓證;
(三)非深戶籍保教人員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
(四)參加社會保險;
(五)自申請之日前1年內無責任事故;
(六)無違法違紀行為。
八、從教津貼標準是什么?
答:在我市幼兒園連續從教3年以上的,從第4年開始發放從教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450元,以后每滿1年增加150元,最高不超過每人每月1500元。
九、如何申請本學年從教津貼?
本學年從教津貼繼續采取分類申請方式:領取上一學年從教津貼后工作單位沒有發生變化的保教人員,本學年需在系統中更新連續從教年限,再次提交申請,不需填報其他信息;上一學年已申請但未通過資格核驗的保教人員,本學年需更新和填報相關信息,重新提交申請;本學年初次申請從教津貼的保教人員,需全面填報相關信息,提交申請;上一學年領取從教津貼后工作單位發生變化的保教人員,本學年暫不能申請。(注:如果所在區有優惠政策的,原則上在不違反市政策基礎上,可以按區政策執行)
十、如何計算連續工作年限?
答:主要根據保教人員在我市幼兒園連續繳交社保的年限計算連續工作年限。具體方法:1.以當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連續計算期間;2.7月、8月兩個月因故未繳交社保的,不影響連續工作年限的計算,個別特殊情況的,可延長至9月。
十一、如何認定保教人員責任事故?
答:幼兒園保教人員近一年內有無責任事故以區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管理相關記錄為依據進行認定。
十二、申請從教津貼需準備哪些材料?
答:需準備下列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通行證或護照);
2.本人繳交社保的相關紙質證明(社保清單,可自行在網上打印);
3.相關崗位從業資質證明;
4.當前有效勞動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交復印件,由所在幼兒園加蓋公章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本轄區所有幼兒園保教人員的申報材料,市教育局復核市國資委所屬幼兒園保教人員的申報信息。
十三、什么時間申請和發放本學年從教津貼?
答: 2019年9月23日開始接受本學年從教津貼網上申請。每學年申請一次,分學期發放或一次性發放。
十四、怎么確定每所幼兒園享受津貼的保教人員人數?
答: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育部《關于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教師〔2013〕1號)和《深圳市民辦教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深教規〔2008〕1 號)的相關規定,核定每所幼兒園享受津貼的保教人員人數上限。符合申請條件的保教人員實有人數低于上限人數的,按實有人數核發從教津貼;超出上限的,超出部分由幼兒園參照有關規定自行發放。
十五、為什么要填寫本人本市銀行賬戶信息?
答:我市有關文件要求通過銀行代發津貼,申請津貼的保教人員務必提供本人本市銀行賬戶信息,并認真核對銀行卡號和用戶名,確保正確無誤。
十六、如何領取長期從教津貼?
答:財政部門將津貼資金核撥至區教育行政部門或幼兒園,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或幼兒園轉入相關保教人員提供的本人本市銀行賬戶,收到津貼后應簽領確認。
十七、“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的業務咨詢電話和技術服務熱線電話是什么?
單 位 咨詢電話 技術服務熱線
福田區教育局 82918336 0755-33018116 , 0755-33018111, 0755-33018100
羅湖區教育局 22185707
南山區教育局 26486020
鹽田區教育局 25228292
寶安區教育局 29647048
龍崗區教育局 89551865
光明區教育局 21386823
坪山區教育局 84622632
龍華區教育局 23336216
大鵬新區教育和衛生健康局 28333040
市教育局學前處 88125682